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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幂维权!起诉商贸公司擅自使用其肖像进行宣传

   时间:2025-03-20 09:54 作者:顾青青

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了一则关于知名演员杨幂起诉北京同庆祥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原名同庆祥(北京)商贸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的案件公告。据企查查APP披露,该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已于3月20日正式发出。

公告指出,从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法律文件的送达。被告公司需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出答辩状,并同样在此期限内完成举证。案件审理已定于2025年5月7日上午9时30分,在北京互联网法院的网络法庭进行。

据了解,此次纠纷的焦点在于,被告公司在其网店中未经授权使用了杨幂的肖像,并配以文字“杨幂 电影《绣春刀》主演,携手助力同庆祥”。此举被杨幂方面认为侵犯了其肖像权,因此提起了诉讼。

随着网络媒体的迅速发展,网络侵权事件频发,明星肖像权被侵犯的案例屡见不鲜。此次杨幂的维权行动,不仅再次引发了公众对于网络环境下肖像权保护的关注,也提醒了企业在使用公众人物肖像时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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