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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滚”字引争议:员工被辞后维权,二审获赔近16万元引关注

   时间:2026-05-23 12:47 作者:天脉网

上海某化工企业近日因一起劳动纠纷案件引发社会关注。该案源于员工小彭与上级领导在2020年工作安排中产生激烈争执,企业负责人在冲突中情绪失控,当场对小彭说出"滚"字,导致小彭随即离开工作岗位。

事发数日后,小彭家属通过通讯工具向企业询问复工可能性,负责人以"再考虑考虑"作为回应。然而企业随后以连续旷工为由,单方面解除与小彭的劳动合同。面对这一处理结果,小彭先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申诉,在未获支持后转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小彭在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离岗,构成无故旷工事实,故驳回其赔偿诉求。

案件进入二审阶段后,争议焦点集中于"滚"字的具体含义。小彭代理律师指出,企业负责人在公开场合使用该词汇,结合企业日常管理规范,应理解为具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明确意思表示。企业方则强调,该言论发生于法定代表人办公室的私密空间,属于情绪性表达,不构成具有法律效力的解约行为。

这起案件折射出职场沟通中的法律边界问题。专业人士分析指出,用人单位管理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应当注意语言表述的规范性,避免因情绪化表达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劳动者在遭遇类似情况时,也需及时固定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最终判决结果有待司法机关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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