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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驾驶新规落地:L3与L4技术划定安全边界 主机厂安全能力迎规范升级

   时间:2026-06-23 11:04 作者:互联网

近日,一份关于自动驾驶安全要求的报批稿引发行业关注。该文件针对L3、L4级自动驾驶功能制定了详细的技术规范,从紧急避撞控制到用户干预机制,从系统退出条件到企业安全能力要求,均提出了量化标准与制度框架,标志着国内高阶自动驾驶将进入合规化管理新阶段。

在紧急避撞控制方面,文件明确要求,当车辆面临急迫碰撞风险时,自动驾驶系统(ADS)必须执行制动减速度超过5m/s²的紧急控制策略,且在风险未消除或用户未主动退出系统前,该控制不得终止。若因避撞导致车辆静止,系统需立即开启危险警告信号。针对用户干预与系统控制的优先级,文件划定了清晰界限:用户通过方向盘或刹车发出的操作指令,若力度超过系统设定的“合理阈值”,将优先执行;但加速操作不得违背其他安全规范。文件还规定了“最小风险策略”作为最后安全屏障,要求系统在用户未接管时,将车辆移至路边安全静止或至少在本车道内停稳。

相较于L3级自动驾驶,L4级功能的技术要求更为严苛。文件指出,L4级系统需具备应对道路临时变更(如施工、交通管制)的能力,而这一条款并未强制适用于L3级。在远程协助机制上,L4级系统虽不依赖后援用户,但需通过远程方式接收协助信息以完成行程。文件特别强调,ADS不得因远程协助失效而丧失安全保障能力——当通信故障导致协助失败时,系统应立即执行最小风险策略,最大限度降低对车内人员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风险。在退出机制上,L4级系统被要求更为谨慎:允许行驶中退出的功能,仅在用户接管、切换至L3或自动泊车模式时方可退出;不允许行驶中退出的功能,则仅能在安全切换至自动泊车模式或车辆静止时退出。

文件另一大亮点是对主机厂安全能力的制度化约束。除最终产品检测外,企业需建立覆盖安全方针、风险管理、设计开发等全流程的“安全保障体系”,并通过关键绩效指标、独立内审与外部检验等手段持续优化。安全档案成为举证核心,企业需在档案中详细描述系统配置、运行特性及退出条件,提供危害分析、风险评估及接受准则等材料,并通过“声明—论据—证据”三级逻辑证明系统合规性。检验人员将依据档案内容,采用多种试验方法验证自动驾驶功能表现,确保技术指标与安全承诺一致。

业内人士分析,该标准的出台将推动自动驾驶行业从技术竞赛转向安全竞赛。过去,企业多以功能宣传吸引消费者,而未来,高阶自动驾驶汽车的合规性将有完整国标兜底,用户安全保障体系将更加完善。随着量化指标与制度安排的落地,L3、L4级自动驾驶的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或加速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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