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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注销可恢复”遇事故,保险公司拒赔?法院:应承担赔偿责任

   时间:2026-06-25 15:44 作者:格隆汇

近日,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驾驶证状态引发的保险理赔纠纷案件,判决结果引发社会关注。该案涉及驾驶证处于“注销可恢复”状态的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核心争议。

2025年5月21日,市民小甲驾驶小型轿车与小乙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导致小乙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小甲负事故全部责任。由于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小乙将小甲及涉事车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车辆损失等费用。

庭审中,保险公司提出抗辩称,事故发生时小甲的驾驶证处于“注销可恢复”状态,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无证驾驶”,因此拒绝在保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这一主张将案件焦点引向驾驶证特殊状态的法律认定问题。

法院审理查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机动车需持有合法有效证件。但“注销可恢复”状态系指驾驶员因特定原因被注销驾照后,可通过参加科目一考试恢复驾驶资格的过渡情形。本案中,小甲在事故后已顺利换领新证,且新证有效期与原证无缝衔接,涵盖事故发生时段。

主审法官指出,驾驶证“注销可恢复”状态不同于完全丧失驾驶资格的情形。该状态仅需通过补考即可恢复,不意味着驾驶技能丧失,且交管部门通过换证行为确认了驾驶资格的连续性。事故发生与驾驶证状态不存在因果关系,未增加车辆行驶风险,与保险合同中“无证驾驶”免责条款的立法初衷不符。

法院最终认定,保险公司以“无证驾驶”为由拒赔的抗辩不成立,判决其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目前判决已生效。该案例为同类纠纷的司法裁判提供了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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