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商业·财经

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审议:自动驾驶设专章 电动自行车限速调整

   时间:2026-08-25 20:21 作者:赵云飞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近日对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展开初次审议,此次修订草案共包含9章170条内容,针对当前社会广泛关注的自动驾驶、电动自行车管理以及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等热点问题,提出了多项创新性的制度安排。

在自动驾驶领域,修订草案首次设立了“自动驾驶汽车的特别规定”专章,这一举措填补了国内高阶自动驾驶汽车上路行驶的法律空白。草案中明确界定了自动驾驶汽车与辅助驾驶功能的概念,并规定,当自动驾驶汽车在自动驾驶功能激活状态下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时,责任将由自动驾驶汽车的生产企业或进口企业承担。而对于未激活自动驾驶功能的自动驾驶汽车,以及仅具备辅助驾驶功能的汽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则仍按照非自动驾驶汽车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也是此次修订草案的重点之一。草案提出,将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最高时速限制从原来的15公里提升至20公里,以更好地适应城市交通的实际需求。同时,草案还明确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行驶时,不得有逆向行驶、超速行驶、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等危险行为,也不得拨打或接听手持电话、观看视频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草案还强调,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和乘车人都必须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以确保行车安全。

此次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修订,不仅体现了我国对新兴交通方式的积极态度和规范管理,也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促进交通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随着自动驾驶技术的不断发展和电动自行车的日益普及,这些新的制度安排将有助于更好地适应交通发展的新形势,满足人民群众对安全、便捷出行的需求。

 
 
更多>同类内容
全站最新
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