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宣布,其公司章程已完成修订并获得金融监管总局批准。根据金融监管总局下发的《关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金复〔2026〕255号),新修订的《公司章程》自2026年5月13日起正式生效。
此次章程修订的核心内容之一是公司治理结构的重大调整。自新章程生效之日起,中国平安将不再设立监事会,其原有职能将由董事会下属的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全面承接。这一变革旨在优化公司决策流程,提升治理效率,同时确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伴随治理结构调整,中国平安第十一届监事会五名成员孙建一、朱新蓉、刘怀镜、洪嘉禧和王志良将同步退任。据公司公告披露,上述监事在退任过程中与公司保持高度一致,未就退任事宜产生任何意见分歧,亦不存在需要向股东特别说明的相关事项。此次人事变动标志着公司治理体系进入全新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