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网信办于今年4月出台《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打赏规范管理的通知》,从未成年人保护、消费限额、异常行为监测等11个维度对行业乱象展开全面整治。新规要求直播平台强制设置未成年人消费提醒机制,对主播打赏权限进行分级管控,同时通过AI算法识别高频大额打赏行为,并建立紧急联系人通知等保障措施。
据央视新闻调查显示,新规实施满月后,多数主流平台已完成打赏限额设置、消费提醒等功能升级。但仍有部分平台存在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例如对未成年人身份验证流于形式,未有效拦截使用家长账户进行大额消费的行为。针对老年人群体,部分平台虽引入AI识别系统,但紧急通知机制的实际触发效果仍需优化。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近期审理了一起典型案例。52岁的王先生在某直播平台累计打赏460余万元,其中向主播"小五"单笔最高打赏达74万元。王先生声称,该主播通过"生猴子""陪到老"等暗示性语言,诱导其产生恋爱错觉,并在直播间外通过微信持续表达婚恋意愿。然而在收到大额打赏后,主播突然转变态度,以"普通朋友"为由拒绝见面并拉黑联系方式。
法院审理发现,涉案主播虽使用暧昧语言,但未明确承诺恋爱关系,且"生猴子"等表述在网络语境中已泛化为普通互动用语。主审法官刘奇琦指出,王先生作为长期打赏用户,应当具备辨别直播话术的能力,其主张的"欺诈"缺乏事实依据。最终法院驳回返还打赏的诉讼请求,认定该消费行为属于成年人自愿支付的对价服务。
法律界人士提醒,网络打赏本质是虚拟商品交易行为,成年人完成支付后原则上不得反悔。但存在三种例外情形:一是主播通过虚构身份(如伪装富二代)或承诺婚恋进行诱导;二是使用色情内容刺激消费;三是打赏资金涉及赃款。此类情况需保留聊天记录、直播录屏、转账凭证等证据,最终是否返还需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情节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