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信办、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近日联合发布《互联网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管理规定》,自9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互联网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的规范性文件,旨在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明确境内服务提供与使用的监管框架。
根据《规定》,互联网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特指为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提供的内容生产、发布全链条支持,涵盖策划、制作、分发、营销等环节,主要涉及MCN机构业务。近年来,MCN行业快速扩张,但部分机构为追逐流量,通过炒作热点、虚构人设、传播违法信息等手段扰乱网络秩序,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针对行业乱象,《规定》提出多项具体要求:MCN机构需依法完成经营主体登记,经营范围明确标注“互联网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同时设立信息内容管理负责人,组建与业务规模匹配的内容审核团队,并制定信息管理、人员管理、应急处置等制度。这些措施旨在构建从主体资质到运营流程的全链条监管体系。
中国政法大学网络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怀胜指出,新规并非限制行业发展,而是推动行业从“流量驱动”向“合规驱动”转型。通过明确法律边界,为行业长期高质量发展奠定制度基础,避免短期逐利行为损害行业生态。
在治理网络暴力方面,《规定》第十七条首次在部门规章层面明确禁止MCN机构及签约账号“组织、煽动、实施、参与、协助网络暴力相关违法活动”。专家解读称,这意味着提供“开盒教程”“代骂服务”等灰色业务将面临法律追责,填补了此前监管空白。
针对流量造假问题,《规定》采用“列举+兜底”方式,既涵盖虚构关注度、浏览量、点击量等传统数据造假行为,也包括通过人工或技术手段实施的刷粉丝、刷阅读、刷销量等新型手段,基本覆盖当前所有常见流量操纵方式。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刘晓春表示,新规通过信息披露机制增强监管透明度。若同一机构旗下账号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可追溯至具体机构和账号,形成“账号-机构”的关联监管链条,有效提升违法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