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金融监管局近日正式批复,同意沈阳新民富民村镇银行、沈阳法库富民村镇银行、沈阳辽中富民村镇银行及沈阳沈北富民村镇银行启动解散程序。根据批复文件,四家村镇银行的全部业务、资产、负债及债权债务关系将由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面承接,包括现有机构网点、在职员工及相关权益义务均纳入整合范围。
此次调整涉及沈阳市四个行政区的四家村镇银行,其业务整合工作将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有序推进。盛京银行作为承接主体,需确保金融服务连续性,保障客户权益不受影响,同时依法依规完成资产清查、债权确认及人员安置等后续工作。监管部门要求相关机构严格履行解散程序,及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并向社会公众做好信息披露。
业内人士分析,此次村镇银行解散并由城商行承接,是区域金融资源整合的典型案例。通过主发起行吸收合并的方式,既能优化区域金融布局,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也有助于防范化解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盛京银行作为辽宁省规模最大的城商行,承接四家村镇银行后,其县域金融服务网络将进一步完善,资产规模和客户基础有望实现稳步增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