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6月3日丨浙商银行(02016.HK)公告,2026年6月3日,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周伟新浙商银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金复〔2026〕308号)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潘华枫浙商银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金复〔2026〕309号)。根据有关规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已核准周伟新和潘华枫的副行长任职资格。
格隆汇6月3日丨浙商银行(02016.HK)公告,2026年6月3日,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周伟新浙商银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金复〔2026〕308号)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潘华枫浙商银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金复〔2026〕309号)。根据有关规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已核准周伟新和潘华枫的副行长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