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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内猝死引纠纷:男子自身疾病担主责,女子未施救被判赔13.8万

   时间:2026-06-13 21:59 作者:天脉网

陕西发生一起令人唏嘘的意外事件,一名男子与女子通过社交软件“摇一摇”结识,两人相谈甚欢后相约线下见面。初次见面选在酒店,发生关系后双方感觉“契合”,于是有了第二次约会,地点则定在一辆轿车的后排。

然而,这次约会却成了悲剧的开端。在车内,男子张某突然身体出现异常,呼吸急促、情况危急。女子张某见状,虽进行了约40分钟的简单施救,但眼见对方逐渐失去呼吸,她做出了一个令人震惊的决定——没有拨打120急救电话,而是拿走男子的手机,独自离开了现场。

9天后,男子的尸体在车内被发现。法医鉴定结果显示,他死于冠心病急性发作。这一结果让男子的家属悲痛欲绝,他们认为女子张某的行为对男子的死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于是将其告上法庭,索赔48万余元。

法院一审审理认为,虽然女子张某并非法律明确规定的“有救助义务的人”,但在当时封闭、偏僻的环境下,她是唯一能够提供帮助的人。她选择离开现场、未拨打急救电话,这种消极不作为的行为客观上延误了救治时机,因此需承担15%的责任,赔偿13.7万元。同时,法院也指出,男子自身有严重心脏病,却仍进行高风险行为,应负主要责任。

对于一审判决,双方均表示不服并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仅对赔偿金额进行了微调,最终维持了一审原判。

此事件在网络上引发了广泛讨论。有网友认为,男子死亡是因自身疾病,与女子无关,女子选择救与不救都是她的权利,没有法律上的义务。然而,这种观点并不被法律和道德所认可。成年人之间的私下行为虽是自愿选择,但一旦有人出现危险,另一方不能完全撇清关系。逃避或装作没看到,不仅是道德问题,还可能引发法律责任。

在这起事件中,女子张某的问题不在于她和男子的关系,而在于她的处理方式。哪怕她当时打一个急救电话,后果可能都会截然不同。这起事件也提醒我们,无论年龄如何,只要已知有潜在疾病,就应尽量避免高风险活动,这不仅是为自己负责,也是为家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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